【教务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6-09-11 10:52:26 浏览 29 点赞次数:0
【教务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华政办[2022]5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项工作。本次结项工作采取校外专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为保证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本次结项要求,认真做好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立项的所有校级139个创新训练类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核对成员信息,如有误请于10月14日14时前告知,之后不再接受成员变更申请。

PART
01
应提交的结项材料:《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研究成果及成果发表资料等。对于有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实物作品、研究报告等或有用稿通知的项目,请将电子版《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及本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压缩上传(已确定发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需上传用稿通知;已经发表的论文,需上传样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面电子版)。
PART
02
本次结项采取专家组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给出结项结果,确定并公布拟推荐2027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名单。进入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拟推荐名单的项目组还需进行后续研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026年10月14日14时,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上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结项,项目视为不通过。
PART
01
结项报告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网上资料的上传方法详见附件3。(再次提醒:由于网上平台的电子版附件每个项目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因此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报告和所有佐证材料一并压缩成一个文件上传。)
PART
02
《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一栏,请指导教师填写结项指导意见,否则不予接收。
PART
03
所有项目的研究成果及引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将对项目成果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剽窃或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追回资助的研究经费,取消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程序坚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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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请本次校级立项的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务必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QQ群(择一进入即可),方便接收项目的后续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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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 教务处实践创新教育中心
编辑 | 沈雨婷
责任编辑 | 刘玥
审核 | 罗小莹、杜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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