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国(境)外学习(第一批)报名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9-09 15:34:37 浏览次数:62 点赞次数:0

重要提醒: 

1.报名者经选拔后获得的推荐资格均为“拟选派”资格,最终能否派出,需根据届时外方院校安排、学生主观因素等研判后确定;

2.报名学生请充分理解派出工作可能有的不可预测性和造成的变化;

3.请务必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布的最新领事安全提醒,留意交流目的地的出行风险提醒。

参考:中国领事服务网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现将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国(境)外学习(第一批)报名选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

各学院三年级(2024级)本科生。


二

报名要求

本次在网申系统报名,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申请学生请务必在9月14日(周一)24:00前提交申请。

需准备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1、有学院审核意见的意见表(意见表可在系统中下载;要求pdf文件);

2、华政成绩单(自助打印);

3、语言成绩证明。

提醒:手机、邮箱两项联系信息默认为入校登记时的信息,学生可在系统中修改为当前常用的手机、邮箱。


三

选拔规则和要求

为保证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的质量和规范学生派出,要求申请学生成绩需达到优良(绩点3.0及以上)。学生填写成绩需真实有效,虚报、报高成绩者将取消选拔资格。

1、选拔中,语言成绩和学习成绩综合考虑,填报的三个志愿平行考虑(交换学习与访问学习项目算作不同志愿,总计三个志愿)。出现同等条件竞争情况(语言、绩点相同,争取同一项目名额),比对语言小分、学业百分制均分成绩确定排名。语言小分比对顺序为:写作、口语、听力、阅读。

2、此次选拔优先考虑达标的雅思/托福/日语JLPT成绩,部分项目接受大学英语六级/日语Jtest成绩申请。大学英语六级与雅思分数换算表见附件1的项目列表。

最终录取需按照外方院校要求:

(1)提供达到要求的雅思/托福成绩;或

(2)通过外方要求的测试、面试;或

(3)提交相应证明。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1项目列表中的“语言要求备注”。

建议学生慎重报名及填报志愿。报名视为有信心、有能力达到该项目的语言要求。

3、报名付学费的访问学习项目在外方同意的前提下可接受语言成绩更新,截止更新时间尊重外方决定。详见附件1项目列表中的“语言要求备注”。


四

提醒建议

1、《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要求,“学生在(国)境外院校选修的课程应与其在学校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相衔接,所开展的实习活动应与本专业学习有关联性。”

建议学生在报名国(境)外学习院校过程中,先了解交流院校开设的课程(查询项目列表课程链接信息,交流院校最终开设课程可能会变动),制定初步选课计划;征求学院意见时,可同步请学院结合培养计划审核同学在交流院校的计划选课。

2、同时有交换和访问类型的项目(如爱尔兰科克大学等),请在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项目时留意项目类型(交换学习与访问学习项目算作不同项目志愿)。    

3、提醒申请学生请尽早准备,如申请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中英文);建议尽早办理好护照。

4、部分交流项目在9月截止申请,有意向学生请提早准备、抓紧报名。第二批项目选派将视第一批项目报名、选拔情况及外方院校确认情况,预计在9月底开展报名。


五

需说明事项

项目选拔仅为我校向外方合作院校初选提名学生,最终推荐派出名单需经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工作小组评审、校领导审批通过。外方院校有最终录取的决定权。

注意:入选交换项目的学生名单一经公示,如无特殊原因而放弃项目导致交换名额浪费的,不得再参加学校赴国(境)外交流项目选拔。


项目咨询: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国际交流处窗口

咨询窗口电话:57090635;62071642


扫描下方二维码前往国交处网站,关注领事服务网站、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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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国(境)外学习(第一批)报名通知

发布 2026-09-09 15:34:37 浏览 62 点赞次数:0

重要提醒: 

1.报名者经选拔后获得的推荐资格均为“拟选派”资格,最终能否派出,需根据届时外方院校安排、学生主观因素等研判后确定;

2.报名学生请充分理解派出工作可能有的不可预测性和造成的变化;

3.请务必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布的最新领事安全提醒,留意交流目的地的出行风险提醒。

参考:中国领事服务网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现将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国(境)外学习(第一批)报名选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

各学院三年级(2024级)本科生。


二

报名要求

本次在网申系统报名,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申请学生请务必在9月14日(周一)24:00前提交申请。

需准备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1、有学院审核意见的意见表(意见表可在系统中下载;要求pdf文件);

2、华政成绩单(自助打印);

3、语言成绩证明。

提醒:手机、邮箱两项联系信息默认为入校登记时的信息,学生可在系统中修改为当前常用的手机、邮箱。


三

选拔规则和要求

为保证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的质量和规范学生派出,要求申请学生成绩需达到优良(绩点3.0及以上)。学生填写成绩需真实有效,虚报、报高成绩者将取消选拔资格。

1、选拔中,语言成绩和学习成绩综合考虑,填报的三个志愿平行考虑(交换学习与访问学习项目算作不同志愿,总计三个志愿)。出现同等条件竞争情况(语言、绩点相同,争取同一项目名额),比对语言小分、学业百分制均分成绩确定排名。语言小分比对顺序为:写作、口语、听力、阅读。

2、此次选拔优先考虑达标的雅思/托福/日语JLPT成绩,部分项目接受大学英语六级/日语Jtest成绩申请。大学英语六级与雅思分数换算表见附件1的项目列表。

最终录取需按照外方院校要求:

(1)提供达到要求的雅思/托福成绩;或

(2)通过外方要求的测试、面试;或

(3)提交相应证明。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1项目列表中的“语言要求备注”。

建议学生慎重报名及填报志愿。报名视为有信心、有能力达到该项目的语言要求。

3、报名付学费的访问学习项目在外方同意的前提下可接受语言成绩更新,截止更新时间尊重外方决定。详见附件1项目列表中的“语言要求备注”。


四

提醒建议

1、《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要求,“学生在(国)境外院校选修的课程应与其在学校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相衔接,所开展的实习活动应与本专业学习有关联性。”

建议学生在报名国(境)外学习院校过程中,先了解交流院校开设的课程(查询项目列表课程链接信息,交流院校最终开设课程可能会变动),制定初步选课计划;征求学院意见时,可同步请学院结合培养计划审核同学在交流院校的计划选课。

2、同时有交换和访问类型的项目(如爱尔兰科克大学等),请在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项目时留意项目类型(交换学习与访问学习项目算作不同项目志愿)。    

3、提醒申请学生请尽早准备,如申请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中英文);建议尽早办理好护照。

4、部分交流项目在9月截止申请,有意向学生请提早准备、抓紧报名。第二批项目选派将视第一批项目报名、选拔情况及外方院校确认情况,预计在9月底开展报名。


五

需说明事项

项目选拔仅为我校向外方合作院校初选提名学生,最终推荐派出名单需经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工作小组评审、校领导审批通过。外方院校有最终录取的决定权。

注意:入选交换项目的学生名单一经公示,如无特殊原因而放弃项目导致交换名额浪费的,不得再参加学校赴国(境)外交流项目选拔。


项目咨询: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国际交流处窗口

咨询窗口电话:57090635;6207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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