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在即】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6年第三批人员申报的校内通知
发布 2026-09-06 15:13:15 浏览 111 点赞次数:0
为持续加快“双一流”建设,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留基委”、“创新项目”)。我校于2025年获批留基委创新项目,每年可推荐5名学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赴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等国外院校访学,即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5,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校内启动2026年创新项目第三批人员选拔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
可申报人员类别
华政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获得国外院校邀请信、计划在2026年赴国外院校开展6-24个月的访学调研(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基委要求: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的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人员申报时间(此要求见“五、申报要求及材料清单”中的“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例:2026年创新项目第三批人员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考虑录取派出流程时间,建议外方邀请信的留学开始时间在2026年11月之后)。
二
留学院校范围
华政博士研究生赴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五所国外学校的访学项目已获批留基委创新项目立项。
三
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留基委录取文件为准。
四
申请条件
华政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英语语言要求:雅思6.5/托福98分。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项目指南第三十四条规定)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五
申报要求及材料清单
1.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
2.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3.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3
六
申报时间截点、流程
1、人员申请、单位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派出等流程见
2026年创新项目人员申请流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9

说明:1. 项目能否录取获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决定。
2. 学生应自行联系有关院校与导师,学校可根据校际合作情况提供相应支持。
3. 未获留基委创新项目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华政校内博士海外访学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与学校资助原则上不重复。学校资助立项申请通知及资助标准详见:
2、校内报名
(1)有意向申报留基委2026年创新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请尽早联系国外院校、导师,取得邀请信、外语能力证明等创新项目申报要求的材料。
(2)联系学校国际交流处报批学校推荐名额。有意向于2026年9月进行创新项目第三批申报的博士生,请在2026年8月30日前,填妥附件2的报名表,本人签名、取得导师及学院签字盖章意见的扫描件;同时附国外院校邀请信;发邮件至邮箱gjws@ecupl.edu.cn,邮件标题“博士生校内申报CSC创新项目”
提醒:如计划参与2027年创新项目申报的博士生,需要学校向留基委申请新增留学院校的,请至少提前2个月,即分别在2027年1月前,联系学校国际交流处报批学校推荐名额。
如学校博士生申报人数超过学校获批的留基委创新项目推荐申报名额,校内将开展竞争性选拔、评审确定学校向留基委推荐的申报人员。
咨询: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国际交流处窗口
咨询电话:57090635;62071642
邮箱:gjws@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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