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截止提交 | 2026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
发布 2026-07-01 11:27:43 浏览 496 点赞次数:0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紧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需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新时代立法专业人才,鼓励法科学生的参与热情,现决定举办2026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立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紧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的时代要求,适应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需求,举办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旨在增强法科学生参与立法实践的意识,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解决中国立法问题的能力,展示新时代法科学子风采和法学教育成果,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卓越的立法人才。
二、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备案审查研究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立法研究院 协办单位: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在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下组织成立大赛组委会,总结延续往年赛会的成功经验,负责本次模拟立法大赛的组织和评选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普通高校在读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四、参赛作品



(一)参赛作品主题 当前,智能驾驶技术快速迭代,L3级智能驾驶车型逐步落地,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重要支撑,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科技创新的道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智能驾驶汽车普及的同时,也面临着技术分级管理不明确、人机责任划分模糊、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保障不足、保险机制适配性不够、监管体系不完善等现实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保护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国智能驾驶领域上位法规范、部门规章与技术标准衔接不够紧密,部分地区已出台相关试点法规,但缺乏统一、系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适配本地实际需求。为破解上述难题,规范智能驾驶汽车生产、测试、运营、通行全流程管理,防范技术应用风险,平衡安全与创新发展,推动智能驾驶产业有序落地,需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 请以《XX省智能驾驶汽车条例》为题起草省级地方性法规。 (二)参赛作品要求 1.条文为40条左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代拟稿。 2.地方性法规(草案)代拟稿的起草说明,包括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阐述,(草案)代拟稿的起草工作情况、草案总体思路、草案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的说明。 3.地方性法规(草案)代拟稿的参阅材料以及参赛团队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及提交作品(2026年7月1日—2026年9月15日) 有意参赛者应在2026年9月15日24:00前按照指定的方式提交符合规范与要求的参赛作品。 在提交作品时,参赛者应清晰说明作者信息、作者简介和作者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要求如下:“第一作者姓名+第一作者所在学校+第一作者联系方式+模拟立法文稿”。同时,需另附《2026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信息汇总表》《团队信息表》《2026年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参赛作品原创及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提交作品的专用邮箱:znzflifa@126.com (二)初赛评审(2026年9月16日——2026年10月10日) 组委会组织初赛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分确定进入复赛的作品。进入复赛的作品数量由组委会根据参赛作品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复赛(2026年10月11日—2026年10月31日) 复赛采用作者参加答辩、专家评分的方式。以复赛得分高低为依据,由复赛评审专家组讨论拟定获奖作品及奖项等级的建议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审定。 参赛作品由第一作者参加复赛答辩。 复赛具体规则,由大赛组委会在复赛前另行公告。 进入复赛的作品,参赛者可在初赛结束后、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前,提交修改稿。 进入复赛的作品,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复赛,参赛者均可获得复赛资格证明。实际参加复赛的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参赛者均可获得复赛参赛证明。 (四)颁奖 复赛结束后,组委会组织进行颁奖。
六、大赛奖励



(一)计划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二)计划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三)为确保获奖作品的质量,大赛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各类各级奖项均可空缺。 (四)由“2026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七、参赛作品的规范与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利用AI工具实施学术不端行为情形。 (二)参赛作品(或其主要内容)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的,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三)参赛对象为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普通高校在读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法学专业以外的同学可以作为团队成员参加比赛。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包含法学专业同学。专业为法学大类(一级学科代码0301)、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1)或者辅修专业为法学大类即可参赛。 (四)大赛鼓励团队合作,培养学生合作能力。每篇作品的联合署名学生数量不能少于4人,但不能多于7人(包括第一作者)。 (五)每位参赛者只能参加一支参赛团队,允许跨年级、跨校组队,允许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混合组队,以第一作者所在学校名义参赛。 (六)每篇参赛作品均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所属院校应与参赛团队第一作者院校一致。指导教师人数限1人,一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支团队。指导教师须为法学专业的老师,指导教师职称不受限制。
八、参赛方式与作品格式要求



(一)本次大赛采用网上邮箱投稿,参赛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邮箱提交参赛作品,无需单独履行报名手续。 (二)初赛上传作品一律采用匿名格式,各部分的格式要求如下: 1.(草案)代拟稿,字体为小三号仿宋,字间距设置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设置为1.5倍。 2.(草案)代拟稿的起草说明,字体为小四号宋体,字间距设置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设置为1.5倍。 3.(草案)代拟稿的参阅材料及其他材料,字体为小四号宋体,字间距设置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设置为1.5倍。 (三)参赛作品以及有关材料,须在封面、《团队信息表》和《参赛作品原创及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承诺书》加盖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公章,扫描传送至赛事邮箱。 (四)另外需填写与《团队信息表》保持一致的《2026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信息汇总表》.xlsx。
九、其他事宜



(一)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大赛赛程进行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二)大赛规则由“2026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组委会制定并解释。 (三)后续比赛相关事宜由“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公众号陆续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807办公室。 联系人: “2026年度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组委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