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线下考核|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公告
发布 2025-03-10 15:57:28 浏览 183 点赞次数:0
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

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

二、考核安排


二、考核安排


三、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博士生准考证;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4)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
(5)其他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
(6)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认证报告,且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考核过程的诚信。

三、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博士生准考证;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4)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
(5)其他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
(6)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认证报告,且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考核过程的诚信。

四、考核
1. 考核内容及形式: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5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2. 考生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非定向就读承诺书”;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4)高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3.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硕士阶段成绩单、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目录,篇幅1-5页;
(4)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水平代表作1-2篇;
(5)科研成果汇总表,篇幅1-2页;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
(7)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四、考核
1. 考核内容及形式: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5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2. 考生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非定向就读承诺书”;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4)高校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3.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硕士阶段成绩单、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目录,篇幅1-5页;
(4)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水平代表作1-2篇;
(5)科研成果汇总表,篇幅1-2页;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
(7)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 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 参加英语水平考试的考生,请注意学校公告。

五、注意事项
1. 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 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 参加英语水平考试的考生,请注意学校公告。

经济法学院
2025年3月6日

附件:
1.《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承诺书》

2.《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 校区示意图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建议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来参加考试,外来车辆不能进入校区)
详情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XvpEZM5gpgfEWENFfvYo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