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截止 | 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5-31 14:41:04 浏览次数:29 点赞次数:0

关于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

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校友: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资助国金优秀学子深造,鼓励优秀学生成才,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现将本年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2021届—2025届国金校友。


二、评选标准

详见《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在本条推送的后半部分。


三、申请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请者须于2025年6月20日前提出申请。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汇总表、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奖项或媒体报道证明文件、公开发表的文章、录取通知等),打包发至下述邮箱,邮箱主题为:“思瑛奖学金申请+202X届+姓名”:

songwenlong2023@126.com



四、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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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获取电子申请汇总表




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

评选办法(暂行)

为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华东政法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和资助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学生及校友继续深造,学成报效国家和母校,培养更多国际化、复合型、高素质法律金融人才,基于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俞思瑛校友签署的捐赠协议,根据三方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应届毕业生和校友(毕业五年内),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学录取读研(含博士生):

1.指定院校(法学或者金融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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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为鼓励国金学院学子赴世界其他著名法学院校继续深造,同时支持国金学生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大学留学,特增列以下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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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奖励名额和标准

1.每学年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2.应届毕业生留学奖学金及校友留学奖学金:成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含法律硕士、金融学硕士)者每人奖励2万元;成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每人奖励4万元(法律博士奖励金额为2万元)。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学业成绩优异,优秀的英文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3.积极参与学院、学校及社会活动,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

4.评选类别中所附学校名单等为指引性名单,满足条件的对象享有本奖学金的申请资格,申请人申请后,由学院按评选程序组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人。


注: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与行政法规者;

(二)违反所在高校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三)违反公序良俗,造成恶劣校内外影响者;

(四)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

(五)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学院于每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及学院校友发布评选通知。

(二)提交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和校友,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申请书、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奖项或媒体报道证明文件、公开发表的文章(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页)、录取通知等。上述文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同时需提交电子扫描件。

(三)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再经综合评定,选出获奖候选人,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并报俞思瑛女士备案。

(四)颁发证书和奖金,宣传报道相关先进事迹。

(五)同类型奖学金不可多次获得。


第五条 其他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解释权归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所有。



2025年5月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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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截止 | 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

发布 2025-05-31 14:41:04 浏览 29 点赞次数:0

关于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

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校友: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资助国金优秀学子深造,鼓励优秀学生成才,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现将本年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2021届—2025届国金校友。


二、评选标准

详见《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在本条推送的后半部分。


三、申请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请者须于2025年6月20日前提出申请。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汇总表、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奖项或媒体报道证明文件、公开发表的文章、录取通知等),打包发至下述邮箱,邮箱主题为:“思瑛奖学金申请+202X届+姓名”:

songwenlong2023@126.com



四、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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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获取电子申请汇总表




华东政法大学思瑛海外英才奖学金

评选办法(暂行)

为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华东政法大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和资助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学生及校友继续深造,学成报效国家和母校,培养更多国际化、复合型、高素质法律金融人才,基于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俞思瑛校友签署的捐赠协议,根据三方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应届毕业生和校友(毕业五年内),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学录取读研(含博士生):

1.指定院校(法学或者金融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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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为鼓励国金学院学子赴世界其他著名法学院校继续深造,同时支持国金学生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大学留学,特增列以下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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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奖励名额和标准

1.每学年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2.应届毕业生留学奖学金及校友留学奖学金:成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含法律硕士、金融学硕士)者每人奖励2万元;成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每人奖励4万元(法律博士奖励金额为2万元)。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学业成绩优异,优秀的英文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3.积极参与学院、学校及社会活动,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

4.评选类别中所附学校名单等为指引性名单,满足条件的对象享有本奖学金的申请资格,申请人申请后,由学院按评选程序组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人。


注: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与行政法规者;

(二)违反所在高校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三)违反公序良俗,造成恶劣校内外影响者;

(四)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

(五)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学院于每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及学院校友发布评选通知。

(二)提交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和校友,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申请书、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奖项或媒体报道证明文件、公开发表的文章(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页)、录取通知等。上述文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同时需提交电子扫描件。

(三)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再经综合评定,选出获奖候选人,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并报俞思瑛女士备案。

(四)颁发证书和奖金,宣传报道相关先进事迹。

(五)同类型奖学金不可多次获得。


第五条 其他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解释权归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所有。



2025年5月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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