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14日:第三届上海财大·邦信阳「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北京站)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4-21 23:19:45 浏览次数:23 点赞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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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

“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

上海财大·邦信阳“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邦信阳”),联合元照读书馆(北京)合作举办,是邦信阳研习社精英人才培育系列项目,旨在通过民商法请求权基础案例教学法帮助青年学子树立并养成法律思维,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推动法律共同体的建设。

为汇聚更多优秀学子,第三届“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落地首都北京。千年古都北京不仅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更汇聚了国内首批顶尖法学院校,见证了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奠基与发展,并在持续为法治建设输送精英力量。本次“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邀请邀请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长期从事民商法鉴定式教学的教授组成教学团队,为广大青年学子提供高质量培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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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讲师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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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姓氏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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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剑

北京大学法学院

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德国曼海姆大学法学博士,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民法(含婚姻法),关注与民法有关的一切法律内部跨学科研究以及传统的法经济学。曾任《北大法律评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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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镇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教研室主任

法学博士,重庆市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德国康斯坦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法学方法论、法史。著有《德国流通式不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研究》,译有《论战争法》《法学方法论》(全书·第六版),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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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任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比较私法、数字法学。著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交易安全义务论》《危险责任的动态体系论》等多部专著;在《法学研究》《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六十多篇;主编《燕大法学教室》;并主持有“侵权法人文译丛”“侵权法与保险法译丛”“外国法学精品译丛”“法律人进阶译丛”“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等外国法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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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与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弗莱堡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上海金融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兼任上海法院特聘教授、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法院系统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基地人才智库专家。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浦江学者”、“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获评上海财大“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担任多家国内知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金融法、数字法和比较私法。在《法学研究》《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三项;专著《教义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译有《德国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参撰《Chinese Civil Code - Specific Parts》(C. H. Beck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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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玮

北京大学法学院

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兼任清华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与民商事实体法交叉等教学研究工作。出版学术专著《诉的基础理论与案例研习》,主编法学教育杂志《北大法学小课堂》,编著法条工具书《民诉小全书》,参与《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等教科书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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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香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与私法方法论,尤其关注物权理论、占有理论、法典评注、请求权基础方法与鉴定式案例研习。代表作品有《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请求权基础案例实训》《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简明》《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进阶》《民事案由请求权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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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明斯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上海市东方英才青年学者,上海市“曙光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物权法、法律行为理论、民法方法论。出版专著《违约金论》,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代表性作品如《基于合意解除合同的规范构造》《“效力性”强制规范裁判之考察与检讨》《〈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违约损害的赔偿范围)评注》《善意取得之合同效力要件再检视》《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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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喆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法学博士,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第七届“杰出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高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金融私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十多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中外法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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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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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体学员将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以小组形式完成课程学习;

2. 每一学习小组配备研究生助教和律师助教各一名,负责课堂讨论引导和课后基础性指导和答疑;

3. 课前完成案例分析报告撰写与提交,助教引导开展各小组内部讨论,记录小组讨论内容并完成提交,课堂讲解评析具体案例;

4. 理论及案例研习课程之外另设模拟仲裁课程,引导学员开展模拟仲裁,实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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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学员福利、优秀学员奖励

及结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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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员福利

(1)奖励赠书:《燕大法学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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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展课程:本期全体学员可直接荣获「元照鉴定式案例研习营(第四期)」课程学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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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优秀学员奖励

(1)优秀鉴定式案例分析报告可以推荐《燕大法学教室》发表(由《燕大法学教室》编委审核后发表)

(2)向优秀学员提供奖学金

    一等奖(一名):3000元

    二等奖(两名):1500元

    三等奖(三名):1000元

(3)优秀学员可受聘为下一届夏令营课程助教

(4)向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赠书

3. 结业方式

由教学团队成员向全体学员颁发《研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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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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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授课时间

2025年7月10日-14日(课程周期5天)

2. 授课地点

本次夏令营将在北京市开展,具体授课地点暂定为:

元照读书馆(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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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名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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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名额

本次夏令营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

(二) 招生对象

本次夏令营报名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2级、2023级、2024级法学本科生,或在校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已取得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的2021级法学本科生);

2. 须在本次夏令营开始前已完成民法、民事诉讼法主干课程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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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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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2025年5月15日24点之前,申请者关注“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入“专业”菜单,点击“邦培夏令营”,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及成绩证明、奖励证书等证明文件。

(二) 优先录取考量因素

若申请者具备以下条件,本次夏令营将优先予以录取:

1. 民商法主干课程成绩优异(需提交成绩证明);

2. 曾在法学类期刊发表论文或曾取得其他学术研究成果。

(三) 录取确认

2025年5月31日前,我们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被录取学员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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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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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夏令营相关费用由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提供,不面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且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元照读书馆(北京)将为本夏令营提供教学场馆、设备及教学服务等全程辅助,同时资助全体学员优质法学书籍和「2025元照鉴定式案例研习营(第四期)」免费课程等奖励福利。

详情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zGMFVxkfW4DnivcD1WH1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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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

“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

上海财大·邦信阳“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邦信阳”),联合元照读书馆(北京)合作举办,是邦信阳研习社精英人才培育系列项目,旨在通过民商法请求权基础案例教学法帮助青年学子树立并养成法律思维,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推动法律共同体的建设。

为汇聚更多优秀学子,第三届“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落地首都北京。千年古都北京不仅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更汇聚了国内首批顶尖法学院校,见证了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奠基与发展,并在持续为法治建设输送精英力量。本次“民商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夏令营邀请邀请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长期从事民商法鉴定式教学的教授组成教学团队,为广大青年学子提供高质量培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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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讲师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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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姓氏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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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剑

北京大学法学院

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德国曼海姆大学法学博士,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民法(含婚姻法),关注与民法有关的一切法律内部跨学科研究以及传统的法经济学。曾任《北大法律评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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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镇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教研室主任

法学博士,重庆市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德国康斯坦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法学方法论、法史。著有《德国流通式不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研究》,译有《论战争法》《法学方法论》(全书·第六版),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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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任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比较私法、数字法学。著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交易安全义务论》《危险责任的动态体系论》等多部专著;在《法学研究》《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六十多篇;主编《燕大法学教室》;并主持有“侵权法人文译丛”“侵权法与保险法译丛”“外国法学精品译丛”“法律人进阶译丛”“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等外国法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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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与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弗莱堡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上海金融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兼任上海法院特聘教授、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法院系统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基地人才智库专家。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浦江学者”、“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获评上海财大“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担任多家国内知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金融法、数字法和比较私法。在《法学研究》《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三项;专著《教义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译有《德国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参撰《Chinese Civil Code - Specific Parts》(C. H. Beck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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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玮

北京大学法学院

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兼任清华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与民商事实体法交叉等教学研究工作。出版学术专著《诉的基础理论与案例研习》,主编法学教育杂志《北大法学小课堂》,编著法条工具书《民诉小全书》,参与《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等教科书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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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香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与私法方法论,尤其关注物权理论、占有理论、法典评注、请求权基础方法与鉴定式案例研习。代表作品有《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请求权基础案例实训》《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简明》《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进阶》《民事案由请求权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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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明斯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上海市东方英才青年学者,上海市“曙光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物权法、法律行为理论、民法方法论。出版专著《违约金论》,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代表性作品如《基于合意解除合同的规范构造》《“效力性”强制规范裁判之考察与检讨》《〈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违约损害的赔偿范围)评注》《善意取得之合同效力要件再检视》《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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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喆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法学博士,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第七届“杰出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高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金融私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十多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中外法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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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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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体学员将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以小组形式完成课程学习;

2. 每一学习小组配备研究生助教和律师助教各一名,负责课堂讨论引导和课后基础性指导和答疑;

3. 课前完成案例分析报告撰写与提交,助教引导开展各小组内部讨论,记录小组讨论内容并完成提交,课堂讲解评析具体案例;

4. 理论及案例研习课程之外另设模拟仲裁课程,引导学员开展模拟仲裁,实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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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学员福利、优秀学员奖励

及结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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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员福利

(1)奖励赠书:《燕大法学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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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展课程:本期全体学员可直接荣获「元照鉴定式案例研习营(第四期)」课程学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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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优秀学员奖励

(1)优秀鉴定式案例分析报告可以推荐《燕大法学教室》发表(由《燕大法学教室》编委审核后发表)

(2)向优秀学员提供奖学金

    一等奖(一名):3000元

    二等奖(两名):1500元

    三等奖(三名):1000元

(3)优秀学员可受聘为下一届夏令营课程助教

(4)向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赠书

3. 结业方式

由教学团队成员向全体学员颁发《研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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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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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授课时间

2025年7月10日-14日(课程周期5天)

2. 授课地点

本次夏令营将在北京市开展,具体授课地点暂定为:

元照读书馆(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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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名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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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名额

本次夏令营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

(二) 招生对象

本次夏令营报名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2级、2023级、2024级法学本科生,或在校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已取得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的2021级法学本科生);

2. 须在本次夏令营开始前已完成民法、民事诉讼法主干课程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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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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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2025年5月15日24点之前,申请者关注“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入“专业”菜单,点击“邦培夏令营”,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及成绩证明、奖励证书等证明文件。

(二) 优先录取考量因素

若申请者具备以下条件,本次夏令营将优先予以录取:

1. 民商法主干课程成绩优异(需提交成绩证明);

2. 曾在法学类期刊发表论文或曾取得其他学术研究成果。

(三) 录取确认

2025年5月31日前,我们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被录取学员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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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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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夏令营相关费用由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提供,不面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且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元照读书馆(北京)将为本夏令营提供教学场馆、设备及教学服务等全程辅助,同时资助全体学员优质法学书籍和「2025元照鉴定式案例研习营(第四期)」免费课程等奖励福利。

详情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zGMFVxkfW4DnivcD1WH1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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