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前提交材料|秋季学期赴澳门大学法学院交换学习的选拔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4-03 19:45:01 浏览次数:70 点赞次数:0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国际化建设,根据国际法学院与澳门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交流合作协议,现面向国际法学院2023级、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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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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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法学院

派出人数:4人;

交换时间: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报名条件:

  1. 国际法学院2023级、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 语言要求:雅思6.0/托福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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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及学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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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校级交流合作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但应正常向华政缴纳学费;

2.生活费、住宿费、差旅费等自理;

3.申请者的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一学期的学习完成后返回学校继续修读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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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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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请于2025年4月7日(周一)下午3:00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长宁40号楼202办公室)处,同时将以下材料材料电子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包(以“学号+姓名+拟申请项目”命名)发送至2221@ecupl.edu.cn,邮件名以“姓名+学号+拟申请项目”命名。

  1. 语言水平证明(复印件);

  2. 成绩证明;

  3. 个人简历及个人陈述(中英文);

  4. 澳门大学法学院交换生申请表:UM-FLL Learning Agreement_Incoming Exchange;

  5.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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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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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申请须获得导师同意,最终录取结果和最终学习时间由交换院校确定。

2.材料接收邮箱:2221@ecupl.edu.cn

3.地  址:长宁校区40号楼202室

4.附件:澳门大学法学院交换生申请表等


详情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7f8yEZZ90yfh1ug6U2TB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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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前提交材料|秋季学期赴澳门大学法学院交换学习的选拔

发布 2025-04-03 19:45:01 浏览 70 点赞次数:0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国际化建设,根据国际法学院与澳门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交流合作协议,现面向国际法学院2023级、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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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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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法学院

派出人数:4人;

交换时间: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报名条件:

  1. 国际法学院2023级、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 语言要求:雅思6.0/托福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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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及学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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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校级交流合作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但应正常向华政缴纳学费;

2.生活费、住宿费、差旅费等自理;

3.申请者的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一学期的学习完成后返回学校继续修读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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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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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请于2025年4月7日(周一)下午3:00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长宁40号楼202办公室)处,同时将以下材料材料电子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包(以“学号+姓名+拟申请项目”命名)发送至2221@ecupl.edu.cn,邮件名以“姓名+学号+拟申请项目”命名。

  1. 语言水平证明(复印件);

  2. 成绩证明;

  3. 个人简历及个人陈述(中英文);

  4. 澳门大学法学院交换生申请表:UM-FLL Learning Agreement_Incoming Exchange;

  5.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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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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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申请须获得导师同意,最终录取结果和最终学习时间由交换院校确定。

2.材料接收邮箱:2221@ecupl.edu.cn

3.地  址:长宁校区40号楼202室

4.附件:澳门大学法学院交换生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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